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汇局发函批准设立皖江江南保税物流中心。
经审查,同意设立皖江江南保税物流中心皖江江南保税物流中心规划面积134718平方米,四至范围:东至潼关码头,南至姜妍路,西至夏小虎二站,北至长江大堤严格按照保税物流中心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依法完成土地和建设规划等相关手续,自批准设立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建设并申请验收建成后,合肥海关将会同财政部安徽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分局对保税物流中心进行正式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外汇局审核验收结果通过后,保税物流中心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