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公司6月20日公告称,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北方特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杜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补充协议》,表决权委托期限为《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日前,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北方特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安徽江南化工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准特能集团以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方式取得公司控制权的总体方案因此,本次表决权委托期限为2020年12月17日至2022年6月1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表决权委托已到期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对公司经营管理无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由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不派发红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资本公积4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2.48亿股增至17.48亿股,实施股权分配后,杜南集团委托的1.87亿股表决权将变更为2.62亿股同时,公司于2021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新发行的9亿股于2021年9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7.48亿股增至26.48亿股,上述表决权委托事项比例由14.99%降至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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