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日前,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日前,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本解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解释14号,自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解释15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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