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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协会:演员片酬等劳务收入不得用现金支付

2022-05-08 17:20:46   来源:证券之星  阅读量:13862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日前,中国广播电视社会团体联合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演员聘用合同示范文本,其中提到演员报酬等服务收入不得以现金形式支付。

具体来看,两部门指出,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各方知晓并同意,演员报酬等劳动合同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以书面形式签订,不得为税后收入合同,不得以近亲属或者与演艺活动无关的其他关联方的名义签订咨询,策划等合同分割报酬报酬和其他劳务收入不得以现金支付,不得以股权,不动产,珠宝,字画,收藏品等形式变相支付收入,个人收入应与工作室经营收入和公司收入严格区分

此外,演员聘用合同应明确演员经纪公司/演员工作室与演员本人之间的报酬分配及相应的合同义务。中国广播电视社会团体联合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7日发布《演员聘用合同示范文本》,在说明中指出,演员报酬等劳动合同必须以本人名义以书面形式签订,不得作为税后收入合同,也不得以近亲属或其他与演艺活动无关的关系人名义签订。报酬和其他劳务收入不得以现金支付,不得以股权,不动产,珠宝,字画,收藏品等形式变相支付收入。,个人收入应与工作室经营收入和公司收入严格区分。演员聘用合同应明确演员经纪公司/演员工作室与演员本人之间的报酬分配及相应的合同义务等。各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依法纳税,代扣代缴税款等法定义务。演员本人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纳税申报。(记者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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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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