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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实控人共同借款1亿元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三圣股份收年报问询

2022-05-18 09:03:11   来源:东方财富  阅读量:9287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日前,三生股份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被问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潘先文的联合借款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其中,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潘先文控制的重庆北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向重庆万盛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1,000万元的事项,要求公司详细说明借款用途,说明共同借款的性质,以及未履行相关审核程序和会计处理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构成对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的占用。

要求公司就保留所涉及的事项,说明为促进债务清偿,提高经营业绩,补缴工资和社保拟采取的措施,并说明上述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以及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的具体实施进度。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13.0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2.43%,占流动资产的63.83%,部分账龄较长请公司说明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是否存在不当放宽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的情况,以及公司对逾期应收账款采取的催收政策或收回措施等结合各项主营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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