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今日发布通知,宣布废止2018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其表示,2018年发布的通知已完成阶段性调控任务,继续实施区域限售将导致部分购房人购买的商品房无法上市交易,抑制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释放,不利于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故予以废止即日起,购房人完成房地产权属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即可上市交易
为全面放开二手房交易,激发我市房地产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一二手联动,推动商品房竣工去库存,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废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的通知》。该文件现解释如下:
一.设定背景
2018年,我市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从定向加强土地供应,实施区域限售政策,完善公积金贷款条件,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等五个方面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伴随着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通知》已经完成了阶段性调控任务继续实施区域限售,将导致部分购房者购买的商品房无法上市交易,抑制了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释放,不利于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同时,《通知》规定的其他调控政策在2021年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有所调整因此,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该通知予以废止《通知》废止后,购房人即可完成房地产权属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市交易
第二,决策过程
本着合法,审慎,严格的原则,提出废止《通知》的建议,报请市政府批准,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反响积极许多限制出售房屋的购房者致电市住建局和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希望政策尽快出台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通知规定,废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四。翻译机构和联系信息
解释人: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451—8738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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