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通知》对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公积金贷款资格时限和留存额度,以及对公开放业务进行了规范《通知》指出,在曲购买首套住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且商业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一致的,执行较高的首付比例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