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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受疫情影响企业和个人可缓缴公积金,逾期还款不影响征信

2022-06-09 15:41:05   来源:证券之星  阅读量:8802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最近几天,义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对公积金延期缴纳,逾期还款,提取额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对企业的帮扶。

公积金缴存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缓缴住房公积金。

通知显示,疫情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通过书面决议后,可以向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

降低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3%,缓缴或减免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年申请期满后,企业应当恢复原缴存标准,及时缴纳住房公积金需要继续缓缴或者降低比例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上述通知中提到,缴存职工在单位缓缴或降低比例的情况下,可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

此外,受疫情影响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关于公积金贷款的偿还,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算逾期。

疫情期间,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支付的,可以向义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暂缓还款经确认,在延期还款期内不会逾期,不会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

根据通知,延期还款期限不得超过2022年12月31日申请期限届满后,借款人应及时偿还延期还款期间未偿还的贷款本息,恢复正常还款

公积金提取方面,分阶段提高租赁住房提取额度。

疫情期间,存款人及其配偶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义乌租房居住,支付房租确有困难的,可从中获取提取金额,在2个月内,员工及其配偶提取的总额最多不超过12,000.00元调整到2个月内,员工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4000元同时,加快系统开发,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此外,通知还提到,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根据《义乌市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评为C级的信用主体,不享受该政策

该政策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执行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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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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