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及衍生产品法》,证监会起草了《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和《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8部规章和15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并于6月2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期货及衍生品法》证监会表示,《期货及衍生品法》立足于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实际情况,全面规范期货市场,兼顾衍生品市场的调整,着眼于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服务国民经济的功能
证监会高度重视《期货及衍生品法》配套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完善工作,本着一批成熟一批及时修订的原则,开展系统性专项清理此次拟对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根据《期货及衍生品法》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起草说明,该条例的配套修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增加《期货及衍生品法》作为上位法的基础二是取消期货经营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期货及衍生品法》不再对期货经营机构从业人员实行资格管理,而是增加了对期货经营机构从业人员岗位要求的原则性规定因此,证监会在《期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等法规中,对期货经营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的表述进行了调整,以符合条件的表述三是提高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第四,关联词的调整
此次规范性文件的配套修改也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增加《期货及衍生品法》作为上位法的基础二是取消期货经营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三是调整证券公司从事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的准入方式《期货及衍生品法》规定,期货交易机构必须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方可经营期货经纪业务因此,证监会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试点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中将证券公司从事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的准入方式由备案制改为核准制,并规定通过期货监管机构备案的证券公司可以直接申请换发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无需重新审批第四,关联词的调整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