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3日,st柯华仲裁申请人彭念才,李铭,苗宝刚,安御景依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与本公司关于安天龙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天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SDV20210578投资协议纠纷案日前,申请人和本公司分别向本案仲裁庭提交了各自的申请日前,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出具15053号文件,仲裁庭决定同意给予当事人再次和解协商的期限,并要求各方当事人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协商结果告知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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